为迅速、有序、高效处理校内突发事件,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以及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全部力量抢险救助,把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自杀、自残事件,或有此倾向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学校学生自杀、自残安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组”)。
组长:林水
副组长: 张三杰、叶时周、赖利峰
成员:彭国安、陈学兴、杨浈榕、邓彩琳、卢光军、王 洋、袁怡娴、袁 雨、纪思帆、何丹茹、巫羽瞳、邹兴业、刘路然、吕昕钰、蓝 瑶、倪 翔、王丹丹、任 卡
(二)职责
应急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应急组在实际工作中细化为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根据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人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救援通道的畅通;预防因学生自杀、自残事件而引起大范围的骚动。
二、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影响)、Ⅱ级(严重影响)、Ⅲ级(一般影响),启动标准按《规定》的相应预警标准启动。
(二)应急响应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响应:
当收到Ⅰ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应急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当收到Ⅰ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应急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学校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各级应急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应急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学校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派人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学校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向区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
1.初报:Ⅰ级应急预案启动后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或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它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2.续报:应急处置期间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应急处置结束后24小时内上报;可采用网络或书面形式,处理结果报告的内容包括应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4.协作机制
根据学生自杀、自残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各单位按照职责,明确主次,强化配合,联动处置。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教职工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报告当地紧急救援机构;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①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时,知情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有关人员报告;
②知情人员应立即实施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③值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指挥将伤员送至医院;
④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⑤及时展开调查工作,上报调查结果。
5.应急结束
预警情形消除后,结束应急。应急期间发生重大学生自杀、自残事故的,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公安局汇报进行处置。
三、应急评估
应急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1.学校建立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安全预警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利用班会或电视讲座开展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3.对有自杀、自残、自虐倾向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辅导;
4.行政人员及教师教育学生时需注意方式方法,忌简单粗暴;
5.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6.班主任和家长应保持沟通联络,并组织学生对有上述倾向的同学实行陪伴。
(二)信息保障
1.学校应完善110、120报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发现学生出现自杀、自残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110)和医疗机构(120)或有关主管部门。
(三)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领导组成员应建立处置学生自杀、自残紧急情况装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保障。
后勤保障组:调集应急备用的车辆及等装备材料,用于现场急救。
(四)经费保障
学校应当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学生自杀、自残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培训与演练
学校领导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应急预警处置的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
2023年3月16日